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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凯元会计2019税务师习题难点解析

2019-10-31
作者:斌 来源:郑州金凯元会计
郑州金凯元会计2019税务师习题难点攻破开始啦!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税法一》和《税法二》的相关选择题解析!
郑州金凯元会计税务师考试
一、税法一
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部门规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7年)
A.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B.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财政部裁决
E.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ABE
【解析】选项C: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选项D: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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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情形中,以纳税人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作为排放量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有()。
A.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B.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C.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D.损毁或擅自移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E.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污染物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2)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
(5)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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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二
2016年度某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费用3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与其家庭生活费用无法划分,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生产经营费用为()万元。(2017年)
A.12 B.18 C.0 D.30
【答案】C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今天2019税务师习题难点解析就分享到这里,更多税务师相关的考试咨询,欢迎拨打郑州金凯元会计咨询电话400-601-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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